鹤壁公司注册专利的流程

鹤壁商标注册代理电话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 鹤壁信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鹤壁公司注册专利的流程

鹤壁公司注册专利的流程

作者:鹤壁信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11 08:05:25

国际鹤壁商标注册的常用的方式:一是逐一国家商标注册(也称单国注册);二是商标国际注册。商标注册1.概念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商标注册的一种商标国际保护方式。所有缔约国共有93个。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仅是所有缔约国之间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方式,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指定多个缔约国进行注册。

但是,申请需要国内申请或注册基础,即:如果企业要申请的国家为纯协定书成员国,那国内基础必须已经获得注册才可以办理;如果企业要申请的国家为纯协定书成员国以外的其它国家,那国内基础申请只要已被受理即可办理。

特点(与单国注册相比较而言)

1)国际注册前官方不受理查询,如果在后期实质审查中有的国家由于有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就只能保留在其它未驳回国家的注册申请;单国注册一般都可进行在先近似查询;如果申请人要求对注册的国家查询,也可通过单国申请查询的方式和收费进行查询;不过即使通过单国申请方式进行查询,按照商标国际注册的流程,在各个指定国家进行实质审查的时候,离查询时间也有一段相当的差距(至少在半年以上),查询的误差会相应的增加。

2)一份申请可指定在多个国家申请,如果不遇到单国审查意见或初审驳回或异议,程序比单国注册要简洁;但是如果遇到临时驳回等情况还是必须按照单国的程序办理(即:须委托当国律师办理)。

3)国际注册有一个固定的时间范围(一般在申请后1.5~2年审查完毕),单国注册各国的注册完成时间差距较大,但有些国家的申请时间比要快。

4)在顺利注册的情况下,的收费相比于单国注册要节省。

商标分类太多,如何注册才能节约一些鹤壁商标注册成本和让注册商标获得全面的保护?注册商标时,有许多商品我们认为在同一类别其实并不在同一类别里(如:皮鞋与布鞋、饼干与糕点、毛巾与毛巾被等。),这些商标分类可能与大家的常识相背,所以会导致一些疏忽,如果你只注册了其中一类商标,那么就会面临日后品牌有影响力后别人抢注另一类的商标而无能为力的局面,因为,如果不是驰名商标是不可以跨类保护的。

比如常见的酒类,有啤酒和白酒但也属于不同类别。为了给商标申请人节约一些商标注册成本和让注册商标获得全面的保护,我司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对这些小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选择的技巧:

一、选择那些比较大的商品项目名称。如:1101类似群组下有灯、弧光灯、白炽灯、便携式探照灯、安全灯,可以选择灯就可以了,弧光灯、白炽灯、便携式探照灯、安全灯只是灯的一个种类而已,那么我们选择灯就可以了。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选择后,再根据主要经营商品对范围比较小的商品项目进行选择,从而实现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保护效果。

二、选择交叉检索或与其他类别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某些商品或服务项目具有跨类别类似的情形,如选择该商品或服务项目,保护的范围就及于与其交叉检索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这种选择方法能够在注册成本不增加的情况下,最大化的保护商标的范围,有可能起到跨类别保护的效果。

三、为了扩大商标注册保护的范围,除了注册企业自己主营的产品以外,还可以在相关的类别里提前注册。为了节约成本,可以在每个群组里面选择一个小的商品项目,这样别人就无法在同一小类里注册成功,如果企业以后生产的产品没有注册,就可以补充注册一下,就不用担心商标注册不成功或者第三人侵权等问题。

四、在与企业主营产品相近的类别申请商标。比如啤酒和白酒,你只注册了啤酒的商标,产品进入市场后就很可能会在白酒里出现相同的商标。这对于企业来说,这会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因为在不同类别里,要做商标争议或者商标异议来撤销这个商标,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像这种产品项目相近似,很容易让消费者混淆商品的来源。

五、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比如家电行业里的电热水器、冰柜等在第11类、洗衣机在第7类、CD播放机、电视摄像机在第9类。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这是商标全面保护的一个手段。因为商标分类细致,小类别众多,类似商品的划分需要一些经验去判断,所以商标检索注册是一件非常麻烦且专业的事情。

鹤壁商标注册时,商品商标、集体商标、服务商标、驰名商标、证明商标,这五种商标的区别:01商品商标将商标指定使用在产品上的商标,用来区分不同产品来源的商标,叫做商品商标或产品商标。依据《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第1-34类别是商品类别;第35-45类别是服务类别。因此,指定第1-34类别上的商标,都可以叫做商品/产品商标。如飘柔”指定在第3类别的“洗发露”上,如“好孩子”指定在第28类别的“玩具”上。这些商标都可成为商品商标。

02服务商标将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用来区分不同服务来源的商标,叫做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对应。依据《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第35-45类别是服务类别,指定第35-45类别上的商标,叫做服务商标。如”广州酒家“指定在第43类别的”餐厅“上,如”百合网“指定在第45类别的”在线交友“上。

0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换言之,如果某一产品/服务上的商标是集体商标,表明这个商品/服务的提供者是该集体商标所有人的成员之一。例如,“金钥匙”是一个国际服务品牌,国际金钥匙组织是该品牌的组织者。如果某一个酒店成为金钥匙组织的会员单位,该酒店可以使用“金钥匙”这个标识。

04证明商标是指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例如,“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发展中心注册的商标,该标志供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企业使用。若某企业的产品上标有“绿色食品”标志,证明其产品符合绿色食品品质要求。

05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例如:恒源祥、全聚德等。过去,驰名商标被赋予的商业价值似乎被其法律价值更大。但自2014年5月1日实施的新商标法,算是把驰名商标正本清源,禁止在广告宣传中标记”驰名商标“,去掉其营销广告等商业价值,还原其法律意义。

近年来,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笔者在司法实践中发现,该类犯罪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罪名相对集中。涉及企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相对集中于侵犯商标权类案件,一些不法制造商采用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方式,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采用与他人知名商标近似标识,混淆社会消费群体的主观判断,获取暴利。

二是共同犯罪比例攀升。涉及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往往具有社会化分工合作的特点,行为人为实施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往往相互之间分工合作,以夫妻、家族、同乡作为配对的作案方式较为突出,且由多人配合作案。其中还不乏中介掮客与被侵害知识产权的企业竞争对手合作,通过幕后操纵,侵害企业的知识产权利益。

三是涉及领域日益广泛。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既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食品、酒水、药品、洗涤日化、文体用品、手表、服装、五金家电等,也包括建材、机械等生产领域。四是涉互联网犯罪凸显。一些犯罪分子借助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或利用网络技术运用外挂服务器、云平台、深度链接等犯罪手段,实施知识产权犯罪,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链条化、网络化和跨区域化更为突出。

为切实惩治防范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检察机关采取了持续严厉打击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等类型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通过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多种监督方式,对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类案件加强法律监督,成效明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高发的态势。

但是,由于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整体水平偏低,而办案周期却整体偏长;加之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的违法成本较低,刑罚尤其是主刑未发挥应有的威慑作用,不能给行为人带来足够的金钱剥夺之苦,故刑法期望达到的预防犯罪效果不明显。此外,目前虽然对该类犯罪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由于没有设置一定的额度,导致司法实践中因为缺乏相对具体的量化标准而影响可操作性。

对此,笔者认为,可以运用恢复性司法解决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难题。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不断增大,犯罪手段不断升级,给刑事处罚带来很大压力;同时由于刑事手段的介入,被告人受到刑事制裁后赔偿积极性大为降低。在此情况下,引入恢复性司法方式解决此类问题,可通过沟通谈判,大大降低司法查处该类犯罪的成本和难度,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恢复性司法解决问题,还能促使犯罪人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损害,谈判结果直接关系到是否受到刑事制裁,可以大大提高犯罪人赔偿的积极性,被害人得到赔偿的可能性也因此得以增加,故恢复性司法可带来普通刑事制裁所达不到的效果,有利于圆满解决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问题,符合法律正义的要求。

另一方面,将恢复性司法引入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惩罚机制中,由赔偿主导惩罚,和解主导冲突,减少打击成本,可以使得公正和效率这两个法律最难调和的价值得以共同实现。再一方面,在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处罚中引入恢复性司法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解更多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有利于矛盾的协商解决。同时,在执行中犯罪人会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的权利可以得到更好救济,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也能快速恢复。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恢复性司法方式应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对此,可以在总结近年来办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中积累的经验基础上,抽调干警成立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案组,专门负责此类案件办理和监督。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到位、法院判决是否最终得到认可等三个方面,评判案件成效。当然,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司法解释规定一般不适用缓刑情形的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在依法追究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应积极配合法院综合运用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判处罚金刑、责令赔偿损失、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等惩治手段,从源头上剥夺行为人的再侵权能力和条件,消除再侵权的危险,提升刑罚威慑力。


 

版权所有:鹤壁信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